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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着唐装 白居易后人追讨祠堂产权

白庆松 发表于: 2008-4-24 23:54 来源: 中华白氏网


        备受关注的“白居易后人追讨祠堂产权”一案2007年4月12日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如期举行,三名原告代表身着唐装出庭,双方就此案是否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、祠堂是否应当发还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辩。最后,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大,庭审进行了1个多小时后,审判长宣布休庭。

  昨日,大量成都白氏客家人看了报道后赶赴法院参加旁听,几名身着统一唐装的老人格外引人注目,他们是今天出庭辩论的原告代表。原告代表之一白联洲先生介绍,他们为今天的庭审做了大量准备,连身着唐装出庭也是经过商量后定下的。
 
 

祠堂之争各有各的理


  上午9点,旁听人员陆续进入法庭,由于旁听人员太多,许多人只好站在门口或过道里。9点10分,审判长敲响了法槌,庭审开始。在法庭调查过程中,双方就此案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管辖范围进行了举证和质证,并展开了第一次舌战。

  焦点一:法院是否该受理

  被告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》第三条的规定,该事件不属于法院主管工作范围,当事人为此而起诉,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。”房管局代理律师认为,此案所涉的白家祠堂于1956年被政府代管后依法收归公有,原告要求发还,我们对其申请作出了不不能发还的答复,且此房产是关于代管房产落实私房政策的问题,因此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,应由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办理。

  原告:此案所涉的祠堂产权不是私人房产,是2万多成都白氏客家人集体所有的群众性祠产,房管局将其代管的祠堂收归国有是行政行为,应属法院受案范围。

  焦点二:祠堂是否该发还

  被告:白家祠堂于1956年2月27日向成都市地政局申请接管,1956年4月市地政局决定按照规定纳入国家代管。白家祠堂代管期满后一直无人认领,被政府纳入公房管理。上世纪80年代末,因基本建设需要被拆除。白家祠堂根据当时政策纳入公房管理的客观事实成立,且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,不属于发还范畴。

  原告:白家祠堂不是无主房产,它是所有成都白氏客家人共有的群众性财产,有乾隆、民国、新中国时期政府颁发的房产证为据;1956年,受祠堂管理者申请,政府代管祠堂,没有约定代管时限,且受托人也没将祠堂捐赠;政府将祠堂收归国有时没有公示,没有通知白氏族人,不是没人来认领,而是不知道。

 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,经过1个多小时激辩,审判长宣布休庭。

  政府只要批准重建就可撤诉

  庭审结束后,记者采访了原告代表、研究会会长白美顺。白美顺称,其实他们也不愿意打官司,打官司的成本太高了,他们只想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祠堂问题,其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恢复白家祠堂,让海内外白氏客家人回到成都后有一个祭祖的地方。因此,他们还是愿意与被告达成和解的,只要政府答应异地重建白家祠堂,他们就撤诉,“如果他们不答应的话,我们将把官司进行到底!”

  法学专家:先确认产权归属

  昨晚,原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,四川省民法、经济法学会顾问秦大雕就此案进行了简单点评。秦老认为,诉讼时效、产权归属、应当告谁是本案的三大焦点问题。

  根据已有的证据表明,祠堂产权归属问题,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,白氏家族应当举出有力证据证明祠堂系2万多成都白氏客家人集体所有,虽然原告方已搜集了大量证据证明祠堂系白氏家族所有,但还得由司法确认。在司法确认了产权归属问题之后,再要求法院判令撤销行政复议决定,接下来可能才是要求对方恢复重建祠堂。

  最后,秦老表示,祠堂是传统文化的结晶,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,而作为世界名人白居易后人的白家祠堂,“拆了实在有些可惜。”

  国外亲友团助阵“祠堂官司”

  成都白居易后人集体追讨“白氏乐阳祠”一事,不仅引起国内各地白氏宗亲的强烈共鸣,部分侨居海外的白氏宗亲也给予极大关注。昨日中午,新加坡商人白克兵通过互联网看了本报的报道后,当即致电成都白居易乐阳祠客家文化研究会表示,侨居海外的白氏宗亲支持成都白氏宗亲用法律手段追讨“白氏乐阳祠”祠产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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